中国传统社会婚姻家庭制度解析:从杂婚到一夫一妻制的演变历程
传统社会的婚姻和家庭
张敏讲授
第一章总论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三、原始社会的两性关系
杂乱的婚姻制度,有着血缘关系的群体婚姻制度,并非完全基于血缘的旁氏血亲群体婚姻制度(即普那路亚家族通婚模式),存在对偶性质的婚姻,以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
1、处于杂婚时代时,生产力的水平是比较低下的,那时人们的寿命很短,所以被迫群居在一起 ,两性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任何血统、辈分方面的限制 。
杂婚的危害
(1)近亲繁殖,人种退化。
(2)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生殖不繁。
2、血缘群婚制
也被称作辈婚、族内群婚,依据辈分去划分婚姻集团,同辈的男性和女性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进而排除了不同辈分之间,也就是长辈跟晚辈、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关系。
3、亚血缘群婚(普那路亚家庭)

它称之为族外群婚,将兄弟姐妹之间性相结合的情况给排除了。仅仅是这一具有血缘关系的氏族里的一群男子,和另一具有血缘关系的氏族里的一群女子,才能够相互产生性交关系“普那路亚”来自夏威夷土著语,意思是“亲密的伙伴”。进行通婚的男子与女子之间,不再彼此互称为兄弟姐妹,而是称作普那路亚。
4、对偶婚
于亚血缘群婚之上 若干成对男女 长短时限不定地 长久处于一同居住状态 众多妻子里 一位男子拥有某个正妻 众多丈夫之时 那女子将此男子视作自己主夫 仅主夫与正妻能够一同居处 其他婚姻伙伴 虽可产生性关系 却不可以一同居住 。
对偶婚呈现为一种婚姻形态,它归属于从群婚制朝着一夫一妻制过渡的范畴,其得以出现分别具有感情方面的相关促使因素以及经济层面的相关推动因素。
恩格斯
两性间关系乃古代遗传下的,随着经济生活条件发展,随着古代共产制消失、人口密度增大,其失去朴素原始性质,这让妇女更觉屈辱难堪,于是妇女愈发迫切要求获得保持贞操,以暂时或长久与一男子结婚的权利作为解救办法,然而此进步绝不可能在男子方面发展,完全因男子至始至终都不曾想过放弃事实上群婚的便利 。只有当由妇女达成了向着对偶婚的转变之后,男子才能够施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当然了,这般的一夫一妻制仅仅是针对妇女来说的。
四、奴隶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1、一夫一妻制
(1)父权制家庭与女性地位的下降。
当生产力有所发展时,就是男性于生产里占据主要地位之时,此时剩余产品会出现,进而涉及财产继承以及血统纯正的问题。
墓葬中反映出来的女性的屈辱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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